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12日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吴存银所作的如皋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市人民法院2015年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委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和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审判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强化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在法治轨道上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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