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善意执行助力民营企业解困

新如皋报讯   “刘法官,25万的执行款我已经打到法院账户了,谢谢你们给了公司缓冲的时间,让我们逐渐步入正轨!”南通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在电话里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南通某公司主要从事零部件加工,2016年向某银行申请贷款220万元,后因经营不善,未能按约还款,使公司的运营雪上加霜。某银行在催贷无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偿本清息。

由于某公司的经营状况一直未有所好转,该案一度执行无望。然而事情终于在2019年8月有了一线转机,某银行提供了某公司有生产厂房的财产线索后,承办人刘小芝立即来到某公司厂房内实地查勘。经现场了解,某公司向当地村委会租用了10亩集体土地并自建了5000多平方米的厂房和办公楼。之前一直是某公司自主经营,后来裁员减产,某公司只占用了一小部分区域,其他区域均已对外出租,年租金达40余万元。

对此,刘小芝与三家承租人调查核实合同及租金履行情况,并发出了执行冻结租金手续,然而这些用于偿还欠款本息还远远不够。

2019年10月,得知某银行向法院递交了拍卖申请的消息后,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主动打来了电话:“刘法官,我们公司目前转变了经营模式,状况比之前好些了,能不能和银行商量下暂停拍卖处置程序?我们可以通过收取租金和自主经营分期还款的方式来偿还贷款。”对于某公司提出的方案,刘小芝首先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全面掌握某公司对外债务情况。原来,除了本案之外,某公司其他几个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全部自行化解。

在综合研判某公司的履行能力之后,刘小芝考虑到即使启动拍卖厂房,其价值也不足以偿还所欠债务,同时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尚可,一旦拍卖说不定会导致公司再次陷入危机。基于此,刘小芝转变思路,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力促双方和解。在经过多次“面对面”的协商,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今年已是某公司按约履行和解协议的第三年,某公司的经营也逐渐走上正轨,平时还主动零星打款积极清偿债务,这个周末杨某又主动向法院汇款25万元,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如皋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常雪萍介绍道:“法院执行过程中面临着大量资产处置工作,但并非每个案件都需要通过拍卖房屋、变卖资产来实现债权。在执行案件办理时,如果机械执法,案件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要讲究执行艺术,合理调整执行策略及方法,要认真落实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实现当事人的‘双赢’,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通讯员  张鑫    编辑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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