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打工男子无证驾车轧死女儿 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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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在常州市打工的安徽人卢飞(化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慎将在施工场地玩耍的2岁女儿撞倒轧死。记者8月4日获悉,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卢飞被判处缓刑。

今年23岁的卢飞,几年前就随家人来到常州,在一家沙石材料场上班,主要负责清运沙石材料。尽管年龄不大,但卢飞已育有2个女儿。今年4月的一天,卢飞驾驶拖拉机在沙石场地内运输材料,其妻带着2个女儿在附近玩耍。因大女儿的手脏了,妻子便抱着小女儿去找水给她洗手。就在她离开的短短几分钟里,悲剧发生。因为大女儿才2岁,个头太小,卢飞驾车过程中不小心将其撞倒在地,且直到妻子返回发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女儿时,卢飞才知道闯了大祸。事发后,他们赶紧将女儿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伤情过于严重,孩子不幸死亡。

当地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卢飞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驾车辆也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也就是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中,卢飞要负全部责任。更重要的是,在场地上行驶的过程中,卢飞疏于有效察明情况,没有按操作规范做到安全驾驶,且作为学龄前儿童的监护人,卢飞也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和监管责任,最终导致过失致人死亡的不幸后果。

案发后,悲痛欲绝的卢飞主动配合警方接受调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经过充分的社会调查,听取被害人母亲的意见后,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卢飞提起公诉。后经法庭审理,考虑事发突然,轧死女儿并非卢飞本意,卢飞的妻子对其表示谅解,希望从轻处理,而卢飞本人认罪、悔罪的态度比较好,出于挽回一个已经沉浸在悲痛中的家庭的目的,法院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卢飞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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