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烈日下 法槌在千年古镇敲响

    8月6日上午,一场别样的庭审在古镇广场上演。虽然八月的天气骄阳似火,但当地群众对此次庭审的期待仍不减,静待庭审的开始。

    上午9点,伴随着李法官手中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正式开始审理。

    2016年3月14日,被告宋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时与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杨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宋某与杨某分别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石某等三人作为死者杨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三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所遭受的各项损失。

    庭审中双方的主要争议焦点为:第一,被告保险公司辩称的因被告宋某所驾车辆超载,其要求扣除10%的免赔率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第二,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原被告在李法官的主持下,围绕诉争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而此时旁听的观众也在认真倾听,生怕错过任何一道庭审程序。随着法槌的再一次敲响,庭审正式结束,现场突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原来是当地群众为有这样的法律盛宴而发自内心的点赞。

    随后,刘法官针对交通事故的日益频发,作了一场以“车祸猛于虎,且行且珍惜”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号召人们要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珍惜生命的同时也能做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石庄法庭干警们为在场群众分发了法律资料并给他们提供了法律咨询。不少好学的群众针对本次庭审中涉及的疑难法律问题当场向法官们咨询,法官们耐心地为他们一一解答了心中的疑问,在场的群众无不为法官的司法为民精神而感到钦佩。(张俊 徐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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