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实施一年 泰州查处违法广告案67件

原标题:新《广告法》实施一年 全市查处违法广告案67件

昨天是新修订的《广告法》正式颁布实施一周年,记者从市工商局召开的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一年来,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67件,罚没款103.9万元,有力地震慑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据了解,新修订的《广告法》由原来的49条增加到75条,被誉为“史上最严”。

一年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新法,不断创新思路,采取有效举措,对遏制严重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宣传氛围浓厚,社会广泛关注;二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作为,监管执法有力;三是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四是广告市场秩序明显提升,实施新法尚需深入推进。

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友胜介绍,近一年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中,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以及医疗、药品、房地产等领域广告案件较为多发。如兴化市一家珠宝商发布的户外广告和高港一卖家在淘宝网发布的网络广告,因使用绝对化用语,均被处以20万元罚款的处罚。此外,也查处了一批医疗机构未经广告审查或擅自改变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媒体利用专题节目的形式发布药品广告,未领取房地产预(销)售许可证或房地产广告未标注房地产预(销)售许可证号、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类的广告。(孙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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