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睢宁法院开出当地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原标题:妻子做保险 丈夫实施家暴

妻子做保险,丈夫要求其另谋职业遭拒后,经常实施家庭暴力。离婚又复婚仍然本性难改,分居还上门纠缠、威胁。9月6日,睢宁法院开出当地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于次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当地派出所、妇联、居委会等,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执行。

夏某与魏某某于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结婚,由于夏某是做保险工作的,经常为了业务在外应酬,其丈夫魏某某劝其辞去工作另谋职业,夏某不同意,二人经常为此事发生争吵,其间,魏某某对夏某实施家庭暴力。为了躲避家暴,夏某提出离婚,2013年二人协议离婚,在魏某某一再保证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的条件下,2014年二人又复婚。可魏某某本性不改,不光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对夏某的家人也变本加厉地进行威胁、辱骂。

为了躲避魏某某,夏某选择长时间的分居,可魏某某还会经常纠缠夏某,夏某不愿意见他,他竟然会带着工具撬夏某的家门,吓坏了的夏某只好报警求助。

2016年9月5日,夏某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请求禁止被申请人魏某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纠缠骚扰,并向法院提供了被家暴的受伤照片、医疗记录、接处警记录等证据。

睢宁法院收到申请后及时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到当地派出所、居委会调查走访,认为申请人夏某的情况完全属实,处于家庭暴力的危险当中,如不采取人身保护措施,极有可能受到更大程度的伤害。于是根据申请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魏某某对夏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魏某某对夏某实施骚扰。”裁定有效期六个月,如魏某某违反上述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吴云 周娜 陈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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