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副主编吴锦铭一行到海门法院调研授课

    9月19日下午,江苏法制报副总编吴锦铭一行到海门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并对全院50名信息员进行了新闻宣传业务培训。南通市中院宣传处处长陈向东,海门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东瑞,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中伟陪同调研。

    吴锦铭副总编在培训课上讲解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写宣传文章,建议大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留心新闻素材,要有善于发现新闻的眼睛,重点阐述了在宣传工作中如何抓重点、热点、亮点,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详细讲解了人物通讯、工作报道、消息等体裁的写作技巧。吴总编精彩的讲解,让大家受益匪浅。

    陈处长在课上强调,法院的新闻舆论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在肯定了海门法院的宣传工作后,提出三点意见。

    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宣传工作是法院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最高法院非常重视宣传工作,每年要召开两次全国法院的电视电话会议,强调纪律,布置工作。我们法院要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等自媒体宣传典型,树立公平公正的形象,提高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

    坚持制度,规范运作。做好重大主题策划制度,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加强素材、信息的报送制度,信息员要将第一手资料及时向职能部门报送。坚持好新闻发布制度,将工作实绩,工作举措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庭审直播制度,将典型案件、热点案件上到互联网上去。专职信息员列席重大会议制度,包括党组会、办公会、审委会,及时领会、传达党组的精神。

    夯实基础,推进创新。建立良好的信息员队伍,专职的、兼职的都要配备齐全。强化宣传纪律,职能部门要把好宣传关口。创新用好自媒体,图文并茂,及时更新,提高点击率,发挥好宣传舆论作用。(张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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