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中市推行三大举措推动警力下基层

原标题:扬中三大举措推动警力下基层

“7:00—9:00,11:00—14:00,16:00—19:00。”这是扬中社区民警杨钧杰在社区警务站的值班时间。

时间表不是上级规定的,而是与社区居民协商后制定的。事实上,扬中所有社区民警的上班时间都由当地居民“说了算”。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错开居民“上班时间”,更好地服务群众。

上班时间机动制,只是扬中社区民警“专职化”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所谓专职化,顾名思义,社区民警就应该把社区作为责任田,真正把经历放在社区,做优服务、当好“片警”。但多年来,由于社区民警肩负着侦查、处警等多重职能,跑社区往往力不从心,造成很多社区警务站挂了牌却见不到人。为改变这一现状,扬中警方近年来推行了“三大改革举措”,真正“解放”了“片儿警”。

“首先,我们推出‘减负工程’。”扬中市公安局长吴明成说,出台规定明确社区民警职责就是基层信息采集、防范管理和服务群众等,各派出所不能随意抽调社区民警参与破案抓人、突发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安保以及其他临时性任务,不能随意开展各种评比达标活动,保证社区民警集中精力做好基础工作。

做完“减法”做“加法”。推出的“强基工程”明确规定,社区民警配备:城区要达到1:5000,也就是每5000名户籍人口要配备一名社区民警;乡镇要达到1:8000。同时为社区、驻村民警配齐警用电动车、对讲机、照相机、录音笔、定位仪和现场执法仪。进一步完善警务室功能,要求各派出所必须将公安内网接入警务室,推行社区居民办理简单户籍事项、开具一般证明在警务室受理、办理,努力把警务室打造成“老百姓家门口的派出所”。

当然,为了让社区、驻村民警真正乐意“沉下去”,还需要一套考核机制。根据社区警务工作特点,扬中市公安局制定了社区、驻村民警“一日、一周、一月、一季”工作法,规范了社区民警必须完成的基本动作。还制定《社区、驻村民警基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社区民警星级化管理评定办法》等,突出对驻村民警见警率、流动人口登记率、可防性案件压降率、情报信息采集率、群众满意率等指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民警的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挂钩。

警力“沉下去”效果大不一样。一方面,民警进社区,大量矛盾被消灭在萌芽状态。仅今年以来,社区民警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930起,化解矛盾纠纷860起。另一方面,海量信息搜集上来,不仅有效预防了犯罪,而且提高了破案效率。今年以来,有近20起盗窃、抢劫等罪案都是当天破案,背后靠的正是社区民警平时搜集的社情民意。(朱冠奇 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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