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网上买卖濒危动物案在徐州宣判 15人获刑

原标题:全国最大网上买卖濒危动物案宣判 15人获刑,其中有医生和大学生 第F3版:精要

庭审现场,15名被告均是80后、90后野生动物爱好者,其中不乏在校大学生和医生等高学历者

金雕、游隼、猕猴、网纹蟒,这些野生动物常人也许并不熟悉,但有一群年轻人却很感兴趣。也正因为共同的爱好,他们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聚集在了一块,群里交流的内容,是如何将这些珍稀甚至濒危的野生动物弄回家中饲养。

昨天,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系列猎捕、出售、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批被公诉机关起诉的是张爱民等15人,他们利用网络平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涉案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共26只,涉及10省23地市。

“稀奇大鸟”牵出网络野生动物贩卖平台

2015年11月,徐州铜山区某卡口的公安机关在对途经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上装着一只不怎么眼熟的“大鸟”,怀疑是国家保护动物。

公安机关随即找到相关机关鉴定,后被证实,“大鸟”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

这只被公安机关查获的金雕,是野生动物爱好者张爱民“网购”的。

张爱民最喜爱的野生动物就要数金雕了,2015年5月他关注了网上一个“周口猎鹰交流群”,通过群友先后非法收购、出售了金雕5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鵟(kuáng)1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野生动物网纹蟒1条。这只被公安机关救下的金雕,原本也会和张爱民所非法收购的其他动物有着一样的命运。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发现张爱民的其他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事实。

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以此为线索,陆续查获涉嫌非法猎捕、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该批犯罪嫌疑人共22人。被查获的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均被依法登记后交给动物保护组织。

被告都是80后、90后野生动物爱好者

该案主审法官、徐州市鼓楼区法院院长岳彩领介绍,这批被告人均是80后、90后的野生动物爱好者,其中不乏在校大学生和医生等高学历者。

被告张爱民表示,自己一开始只是出于个人爱好,加入了“苏州鹰隼交流群”“西北鹰猎群”“西安鹰猎群”等网络平台,购买并在家中饲养了金雕。后见有利可图,才发展为通过QQ、微信等平台相互结识,并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支付方式,采取长途客运车辆运输的手段多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警方发现,被告张爱民的手机里存有30多个涉及野生保护动物交流、交易的微信群和QQ 群,每个群里的人数少则100人、多则500多人,群成员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甚至还有境外人员与之有过交易。

另一个被告王某是西安某高校的在校女大学生,被警方从学校直接带走的她也表示,明知自己所接触贩卖的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据王某回忆,自己13岁时跟随父亲到一个朋友家作客,在参观了该朋友开的私人爬行动物博物馆后,便喜欢上了野生动物。后来加入了一些QQ群、微信群。当自己发现收购、出售、帮别人代购和转运野生动物能赚得不少差价,便加入其中。

15人获刑,最高被判11年半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5年5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爱民、李楠、王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韩冬冬、黄达林、王志、高江涛、王高、邓雨、田景、王学义利用腾讯QQ、微信网络交流平台相互结识,并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等支付方式,采取长途客运车辆运输的手段将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予以出售或非法收购,经鉴定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五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隼二只、雀鹰二只、大鵟一只、松雀鹰一只、游隼一只、猕猴一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野生动物网纹蟒一条。

法院认为,被告15人违反国家对珍贵野生动物的保护法规,明知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仍分别予以猎捕、收购、运输、出售。

法院一审宣判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16.4万元。其中第一被告人张爱民、第二被告人李楠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一年。

办案法官提醒野生动物爱好者,我国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规范体系,对野生动物种类、名称、数量、保护等级、量刑轻重等作了详尽规定。野生动物属于国家,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都应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周琪 郭娜 王洪亮 丁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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