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捡银行卡令其子取款 母子双方被判刑

    母亲在车间内捡到同事的银行卡和密码,利欲熏心之下竟叫儿子去银行取款。日前,母子两人因信用卡诈骗罪均被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母子两人均系湖南省人,在南通市通州区一企业打工。今年三月份的一天,母亲李某在南通市通州区一企业车间内上班时,发现地上有遗失的银行卡等物。李某趁人不注意,偷偷地捡起,发现有两张中国农业银行卡、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身份证和写有上述银行卡密码的香烟盒纸。李某下班回家后告诉其儿子钱某,并将两张农业银行卡及写有密码的香烟盒纸交给儿子钱某,让其到银行取款。当日凌晨5时30分许,钱某来到一农业银行网点,用两张农业银行卡在ATM机上分别取现10600元和300元,后其将该钱款交给母亲李某。取款成功后,当日中午11时40分许,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钱某又拿母亲李某捡来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在一建设银行ATM机上取现5100元。

    次日,受害人王某发现银行卡丢失,立即到银行挂失,然卡上的钱已悉数被取走,遂立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取银行监控,很快锁定嫌疑人,将李某母子双双抓获归案,所涉赃款人民币16000元退还受害人。

    法官提醒,市民在保管银行卡时,应尽量将身份证、密码凭证与银行卡分开保管,并开通手机短信验证或提醒功能,以实时掌握自己的银行账户变动情况,避免财产损失。(金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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