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异地集中管辖与立案登记制的设立初衷是为了保证行政诉讼不受地方干扰,保障群众的合法诉权,然而一些非访、缠访当事人却对此动起了“歪脑筋”。
钱某因对我市某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不满,为达到向拆迁管理部门及政府施压的目的,想到了大量、频繁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以达到引起政府部门重视,保持曝光率的目的。2016年仅其一人就向港闸法院提出了近40余件行政诉讼,其中大部分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针对此类情况,港闸法院从立案着手,一方面严格依法审查起诉材料,发现不符合起诉要求的,予以退回要求补正材料或裁定不予受理;另一方面根据行政庭作出的规制钱某等人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滥诉行为的裁定,审查钱某等人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时提供的申请公开内容系为其正常工作、生活、科研之目的的相关证据,如无法提供则退回起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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