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抢劫3次不思悔改 贵州小伙在如皋“三进宫”

  10月12日讯  5年抢劫3次,屡教不改的贵州小伙杜某又被判刑了!8日,记者获悉,如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贵州小伙杜某涉嫌抢劫一案,合议庭经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杜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杜某曾于2005年、2008年两次犯抢劫罪被判处刑罚,2011年9月刑满释放。2016年6月12日中午,他以劫取财物为目的,以租车为由将被害人桑某骗至如皋市丁堰镇某水泥路岔路口,采用打火机冒充刀及语言威胁,劫得被害人桑某黄金项链1根、手机2部,合计价值人民币5100元。案发后,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皋市公安局已追回全部赃物,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胁迫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且他自愿认罪,赃物被追退,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担任该案审判长的刑庭庭长姜燕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从言行上辨别租车者的真实目的,切莫随意听从乘客意见,将车开至一些荒远偏僻的地方,避免给作案者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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