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消息: 7月9日,如皋市民微信好友群、朋友圈流传一段关于“女性遭汽车故意碾压”的视频,经如皋警方核实,该信息为个别网民擅自发布和转发,系不实信息。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播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希望广大市民停止转发和传播虚假信息。
7月9日下午,微信朋友圈流传一段关于“如皋开发区工发大厦北侧,一新手驾驶员驾驶桑塔纳轿车与同向行驶某女发生碰撞,轿车驾驶员由于缺少驾驶经验猛打方向导致发生碾压。不幸中的万幸,遭碾压女性无严重伤痕,只是皮外伤。目前,该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之中。”的消息,而且如皋市个别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转载。
经民警多方核实确认,7月9日,如皋市开发区附近未发生“女性遭汽车碾压”的警情,该信息为个别网民擅自发布和转发,系不实信息,希望大家不要被谣言所欺骗。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散播虚假信息,最高可获刑7年。原文如下:“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谣言止于智者,在此要提醒广大网民朋友,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能是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面对网络上繁杂的信息,应做到仔细甄别,无法核实信息真伪的,做到不转发、不传谣,如发现有编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也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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