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消息: 近日,如皋市民马某因为被交警贴罚单,随后在微信群中公开辱骂交警,正是这种不当的宣泄方式触犯了法律,马某将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或者500元罚金。
10月12日晚上7时许,马某驾车在如皋市区天平市场处违停,被执勤交警告知后张贴了一张违停通知单。原本只是一个正常的处罚,但马某心里却产生了不满情绪。
随后,他在微信群中以侮辱性语言谩骂交警宣泄不满,称“疯狗与交警随处随时出没,请广大车友注意安全。”在马某谩骂之后,微信群中有很多人对马某的行为进行了制止。
但是马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当,反而觉得与这些人无法沟通。直到第二天,马某接到民警的电话,马某仍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民警表示,马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马某称,只是因为近期琐事烦心、心情郁闷,加上一时冲动,才会犯下大错。但没想到会产生这样严重的后果。在民警的教育下,马某也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并写下了深刻的检查。“现在十分后悔,不应该因为一时冲动谩骂交警,以后不会再犯这种错误。”
随着当今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很多人认为在虚拟网络世界中就可以公开侮辱谩骂他人,但实则不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等行为,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市民们,文明上网,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