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食在皋10元一杯白开水处罚结果 当事人处罚5000元

  新如皋消息: 今年国庆期间,如皋一家名为“食在皋”的餐厅“10元一杯白开水”事件曝光,引发广大网友媒体关注。10月13日,如皋市物价局以该餐厅违反《价格法》,存在收取“空水杯”费用但未标明价格的行为,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并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国庆期间,陈先生来到食在皋用餐,结帐时4只空水杯被收40元,连同盖浇面、鸡蛋饼等当日共消费141元。

  13日,如皋市物价局副局长吴亚军回应,经过调查,“食在皋”餐厅早餐形式类似于茶楼,经营早餐同时有茶艺表演,消费者消费的茶水可以全天候无限量续杯。但该餐厅菜单上并未对10元收费明码标价,且没有证据证明该餐厅服务员有事先跟顾客讲明价格。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该局已于10日向该餐厅老板刘某送达了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截止目前未对行政处罚的认定事实、依据和理由提出陈述申辩。

  《价格法》第42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5000元以下的罚款。鉴于该餐厅违法事实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该局已经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并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10元1杯白开水事件”引发的不良影响,如皋市物价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餐饮服务企业提醒约谈会,同时送达《关于规范餐饮服务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提醒函》,希望餐饮企业依法经营,自查自纠,防止价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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