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输液擅拔针头 护士劝阻被打耳光

  法院判醉汉赔偿两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陈雅敏、宁宇报道:花都一名男子在医院里输液,因醉酒擅自拔掉输液针头,护士上前处理反被打一耳光。花都区人民法院日前向记者通报称,该院近日审理了该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判决该男子赔偿护士23324.9元,其中,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获法院支持。

  今年1月4日22时许,唐某在某医院输液,因醉酒拔掉自己手上的输液针头,导致流血,该医院护士段某上前打算帮其处理,唐某不让段某处理,打了段某一个耳光后离开医院。

  被殴打后,今年1月5日至23日,护士段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8天。出院诊断为“中医诊断:1.耳损伤;2.耳聋气滞血瘀。西医诊断:1.左耳外伤;2.耳聋(右耳,外伤性);3.脑震荡”。

  今年3月8日,唐某因殴打段某被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但唐某一直没有向段某道歉,也没有赔偿段某因此造成的各项损失,段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唐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费用。

  花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唐某打伤段某,理应赔偿以上各项损失。在社会医患矛盾紧张的情况下,尽管该起暴力行为尚未造成伤残,但法院仍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以示对医疗工作者敬业、负责工作的肯定,也表示对在医院中野蛮、不文明就医行为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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