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整治乱开远光灯出新招 媒体:违法了

  开过夜车的朋友都有过被远光灯闪瞎眼的经历。11月1日,深圳交警采取行动整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章者,除了罚款300、扣1分之外,还得吃我一记小板凳!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深圳交警 11月1日消息称,今晚整治乱开远光灯,查到就坐这把“绿椅子”好好体验一分钟!

  用来整治乱开远光灯的“绿椅子”

  多数网友力挺交警的做法,认为这样的换位体验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也有网友认为,这样的举措有些失当,虽然乱用远光灯是错误的,但是要求司机看一分钟,可能会对视力产生危害,交警还是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网友评论

  11月2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于争议,交警支队的马姓警官称,这个行动主要以体验为主,并非强制,主要目的希望司机感受到乱开远光灯的危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不会要求司机看足1分钟。

  马姓警官表示,深圳交警在远光灯查处行动中采取“两看两考一处罚”的查处模式,严查乱用远光灯违法。“两看”指让违法者现场适度体验自己车及其他车远光灯照射,感受乱开远光灯的危害;“两考”指民警现场考司机何为远光灯,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等问题;处罚标准则是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违法使用远光灯的,处300元罚款。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记1分。

  马警官表示,深圳市内道路夜间照明情况良好,原则上全市范围内,车辆不能使用远光灯,除个别无照明或照明条件不足的道路以外。希望各位车主在驾车时注意正确使用车辆灯光,共同营造安全、良好的夜间通行秩序。

检察日报微博截图

  检察日报:“乱开远光灯罚看灯一分钟”违法了 

  交警出狠招“整治”乱开远光灯行为,让人解气。检察日报微博称:法律规定对乱开远光灯的处罚手段只有罚款和扣分,二者之外的其他任何不利后果都是“法外处罚”。更好的办法是经正当程序修改法律后,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甚至把情节严重的纳入危险驾驶罪。 

  教你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及“灯语”

  确保看清远方的道路,是远光灯最基本的用途,但同时他还能充当“通信工具”,就像灯塔给航行的船只信号一样,有车对您闪大灯可能传递的是信息。只是自己或他不懂罢了,今天小编教大家这些“灯语”的作用与使用方法。要记住哦~

  一、想要超车或绿灯时前车不走时

  二、夜晚遭遇强光闪眼时

  三、发现邻车又问题时

  四、行车要并道时

  五、后车跟车太近时

  六、紧急制动时

  (荔枝网综合自深圳交警微博、澎湃新闻、观察者网、检察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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