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17号联合出台《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办法明确,我省省级每年将投入1亿元,对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2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50个乡(镇)人民政府以及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通报表扬或资金奖励。其中资金奖励主要用于乡(镇)及以下的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此办法旨在广泛调动各级保护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省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我省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相关推荐
-      十岁成长礼,研学润童心——如皋市长江镇永平小学四年级研学实践活动
-      凝聚家校社合力,共筑绿色港航梦——如皋市港城实验小学开展生态科普主题实践活动
-      宪法宣讲进工地 法治护航平安路
-      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深入弘扬宪法精神
-      “异乡园丁”挥彩笔 无私奉献育“艺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