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在出租屋内审理一起离婚案 双方决定共同面对未来

  新如皋消息: 近日,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李斯武、代理审判员冒丽等人盯着寒风小雨,来到辖区亿丰商贸城一租住房屋内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据了解,原告郑某与被告黄某原本来都是河南洛阳某国企员工,两人1995年相识、相恋,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生活一度幸福美满。2011年年底,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黄某下海来如皋经营卫浴生意。不久,妻子郑某办理内退携子追随丈夫来如皋生活。

  2012年6月,黄某在给客户送货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摔落,造成高位截瘫。之后几年里,郑某一边操持家庭,一边打理卫浴店生意。由于生活压力大,郑某向如皋法院诉求离婚。

  考虑到黄某行动不便,为了能够更加人性化地解决纠纷,冒丽法官采用电话沟通、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开庭等方式来化解此次矛盾。

  庭审中,原、被告均表示双方夫妻感情尚好,被告从内心上不愿离婚,也不希望儿子有一个不完整的家庭,但考虑到生活压力,长期拖累原告,又感到心中有愧,也想给原告一个重新组建家庭的机会。

  庭审结束后,李庭长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嘱咐双方组建一个家庭实属不易,双方都要冷静思考,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共度难关。听完李庭长的一席话,双方均对法庭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同时表示会积极面对未来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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