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阴的王某从小丧失了听力,属于残疾人,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他是不可以驾驶机动车的。但王某却置若罔闻,不仅驾驶摩托车,开车前还喝了酒。12月20日,江阴市人家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此案。
王某小时候因为生病,丧失了听力,因此也影响了说话能力。10月20日晚上,王某喝完酒以后,突然想起来有一盒螃蟹还没有给父亲送过去,于是驾驶摩托车就上了路。
在路上,因为他同方向有一辆轿车和他一起行驶,走到路口因为轿车要右转弯,他自己因为避让不急,摩托车和右转弯的轿车就擦了一下。
轿车驾驶员立即下车与王某理论,经过一番沟通,发现王某语言有障碍,就报了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将王某带回派出所,并做了酒精测试。
检测结果显示他血液中酒精含量1.56mg/ml,远远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醉酒驾驶的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是0.8mg/ml。
王某表示,自己不知道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
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即将被审查起诉。检察官提醒: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像王某这样不达标的是不可以申领驾驶证的。而且像他这样违规驾驶机动车,很容易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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