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依据《南通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能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的通知》(通质技监发﹝2017﹞111号)文件要求,开展了一次能效标识专项监督大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销售、使用环节中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中的各种产品,为此,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小组深入各电器销售点,对其展销、库存的电机、发动机、新能源发电机机组、灯具配件、平板显示屏等电器的能效标识逐一核实,并在检查过程中对消费者进行了能效标识、国家节能政策宣传。此外,该分局执法小组还深入南通中微电机有限公司、南通申锐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南通市鸿鹰发动机科技有限公司、南通荣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威格(江苏)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企业现场,检查其在用列入《目录》中的电机、发动机、新能源发电机机组、灯具配件、平板显示屏等耗能器具是否具有符合要求的能耗标识。
检查发现,上述企业销售并列入《目录》中的节能产品均按要求标注有能耗标识,未发现冒用、套用其它产品节能标识和经销商利用能效标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陈建亚 颜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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