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12月31日上午6时,气温零下7摄氏度,如皋法院执行局开展凌晨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集中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甲公司与被执行人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经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乙公司应于裁决生效后向甲公司返还氧气储罐及配套设备。裁决生效后,因乙公司未按期履行交付义务,甲公司申请执行。
执行中了解到,乙公司将甲公司氧气储罐及配套设施设备存放于案外人丙公司,后下落不明。根据甲公司提供的执行线索,本院经过调查后,找到上述财产并依法进行查封。丙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经本院执行裁决庭依法审查驳回案外人异议请求。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就是依法将案涉被查封的氧气储罐及配套设施设备返还给申请执行人甲公司。
大楼前13名干警整装待发,奔赴执行现场.。
外围警戒组在厂区大门周边警戒布控,确保出入顺畅。
沟通协调组与案外人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疏导。
执行实施组组织叉吊、装载案涉氧气储罐及配套设施设备。
经本院执行,案外人公司将案涉财产全部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如皋法院2020年度最后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圆满收官。
(通讯员: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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