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世界环境日|如皋:举行“绿色”授奖、“普法惠企”活动

新如皋报讯    520日,如皋生态环境局在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暨“普法惠企”宣讲培训,会上,如皋12家环保信用绿色企业受到表彰授牌,62家企业环保总监、负责同志领取了企业常用环保法律法规汇编书籍。会议由如皋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苏燕主持。

会上,如皋生态环境局法宣科科长王爱军宣读了获得2021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绿色企业名单。绿色企业代表江苏隆昌化工有限公司分享了该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典型做法。

会上,江苏瀛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周欣欣,给参会企业进行了环保法律知识培训授课。她将以2022年企业环保法律风险防范”为题,讲述了当下环保立法、执法、审判、社会监督方面的新形势,以案说法剖析了企业的主要环境违法行为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皋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局长马小兵就基层生态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并对企业今后环保管理努力的方向提出明确要求。

如皋生态环境局局组书记、局长黄晓华到会并讲话,他强调:

一要正确看待“绿色企业”称号,获得“绿色企业”荣誉实属不易,这是对企业过去环保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企业做好未来的环保工作。“绿色企业”要主动担当环保责任,继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标杆”。

二要正确理解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是相辅相成的。生态环境保护得好,经济发展才有后劲,经济发展的成果才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才能不断得到改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者关系处理得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处理不好则一损俱损。

三要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一个企业要持续发展好,必须要有安宁的周边环境,如何周边总是环境信访举报不断,一定会影响企业的生产。

四要正确选择企业的发展方向。没有落后的行业,只有落后的企业。企业要做大做强,就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大环保投入。达标排放是底线,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才是新形势下企业的根本出路。

五要正确认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当前,生态环境部门主要打击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偷排、超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提醒整改不落实、环境信访不断等。

黄晓华期望与会企业代表,筑牢底线,增强法律敬畏之心,做知法、懂法、守法的企业管理者;切实履责,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减少资源、能源的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促进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立足自身,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为天蓝、地绿、水清再建新功。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督,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共同推动如皋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 张建国 编辑 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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