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局面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顾保红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应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腾飞、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公报和《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称,“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内涵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创新,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党的建设目的是塑造一个廉洁自律、立党为公、心系民众、依法执政的党员队伍。党执政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革命、建设和改革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对党员干部的侵蚀不可低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十七届四中全会将坚决反对腐败提升至“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决定》从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状况及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党执政6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

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决定》关于执政党建设的6条基本经验中,第四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第六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都是直接讲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6个方面主要任务中,专门用两个部分部署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这两项建设的高度重视。这就要求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

二是以整体性、建设性的思路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方面,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与其他方面建设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仅集中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两个部分,而且将其融入和体现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之中。比如,在“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部分,提出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在“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部分,提出要切实推进党内民主,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全党同志必须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等。另一方面,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本身也要系统建设、整体推进。《决定》提出,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

三是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现实任务。《决定》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提出了一些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指导性的任务和要求。比如,在坚持党的“三大作风”和“两个务必”要求的同时,明确提出“四个大兴”,即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在坚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同时,突出强调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4个方面的任务。

四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决定》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举措。比如,在作风建设方面,提出要大力整治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等等。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提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等等,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二、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动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决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找准定位、主动服务、提供保证、作出贡献。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当前特别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改善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政策的落实到位;要对照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以迎接第三批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检查为节点,切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根据《决定》要求和部署,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大兴艰苦奋斗之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巩固并扩大“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行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

(三)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5年初,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年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决定》对搞好新形势惩防体系建设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组织开展全省“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活动为载体,在保持原有“5+1”基本框架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具有如皋特色的惩防体系,秉持改革创新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和惩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防范廉政风险,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四)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重视理论研究和课题调研,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作出新概括,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创特色、创亮点、创品牌,坚持和发展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巩固并放大我市在案件查办、审理助辩、案件管理、村监委会建设、镇党代表监督等业务领域的工作优势,有效整合反腐倡廉的力量和资源,保持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在南通的领先地位;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和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县域内外、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从严要求、提升素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结合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组织第三批“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这项基础工程抓紧抓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主题实践和品牌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进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不断丰富“忠诚卫士、贴心公仆”品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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