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6日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强同志所作的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法治如皋建设,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打造过硬检察官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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