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份,我市部分镇行政区划依法作了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新建的东陈镇、白蒲镇、长江镇、石庄镇、江安镇、搬经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全市新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2013年5月25日,新一届镇人大代表应在2013年5月29日前选出。
二、新建镇于2013年6月3日前召开好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三、各新建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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