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平安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全面腾飞再作新贡献

同志们:

这次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春节之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南通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分析形势,明确目标,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和全社会力量,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业绩,不断提高平安法治建设新水平。这次会议既是平安法治建设的一次大总结、大表彰会议,更是一次平安法治建设的大动员、大推进会议。会议结束前,市委书记陈惠娟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市长姜永华同志将作会议总结。下面,我先讲四个问题,供同志们参考。

一、成功的实践和积累的经验,为平安法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006年是政法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令人鼓舞的一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新变化,以完善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扩建升级区域治安视频监控中心,探索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等“四大中心”为重点,全面推进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基层基础和政法队伍等“四大建设”,初步构建了具有如皋自身特色的政法工作运行机制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平安法治建设联动机制,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良性互动。政法工作总体呈现出“五个提升”:一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能力提升。全市信访总量、集体上访、初信初访、越级上访进一步下降,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了“一会两节”、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的调研验收等120余次重大活动的圆满举办。二是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升。推进了以技防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防控体系建设,加大了保安联防市场化运作的组织力度,治安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刑事案件、盗窃案件和“八类案件”发案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9%、4.8%、12.5%,杀人案件仅发生3起,下降57.1%,公众安全感达97%。三是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提升。强化了调处中心、视频监控中心、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社区阳光服务中心建设,南通市委市政府在我市召开了现场推进会;有效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典型。四是法治建设水平提升。及时启动新一轮法治建设工作,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普遍增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初步成效。五是政法干部队伍素质提升。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权力观和利益观,政法队伍呈现正气升腾、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市法院被南通中院记集体三等功,市检察院被评为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工作被评为省“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回顾总结2006年的政法工作实践,我们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有益启示。

一是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平安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政法工作的显著成效得益于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平安法治就是竞争力、就是生产力的新理念,把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执政行政的根本目的,自觉把平安、法治建设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作为改革开放的第一环境,作为跨越发展的保障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当好平安、法治建设的决策者、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主动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政法工作的领导重视程度、工作推进强度、经费投入力度都得到加强,使全市政法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基本实现三年平安建设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巩固发展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我市被省委、省政府再次确认为“社会治安安全市”。实践证明,有了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政法工作就能上新台阶。

二是坚持开拓进取,努力探索平安法治建设的创新之路,政法工作的生机活力萌发于基层一线的创新实践。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实际出发,面对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出现的新挑战、新情况,市委市政府和政法机关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平安法治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始终体现工作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开拓性。我们进一步完善了110接处警现场取证规范;先于其它县市实施了110与大调解的对接机制;从试点入手,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和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努力推进社区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和综合治理载体的创新,为平安法治建设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以打得狠、防得住、控得严为目标,推行“一中心两室”为重点的技防镇建设,技防水平得到新的提升;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保安联防市场化运作,探索出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社会防范的有效途径;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全时空,集打、防、控于一体的“大防控”格局,提高了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实践证明,坚持开拓创新,政法工作就充满生机活力。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平安法治建设的社会参与程度,政法工作的力量源泉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各镇和政法部门把平安法治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动员组织社会各个层面、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法治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化解矛盾;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解决治安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依靠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切实抓好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帮控帮扶工作;广泛开展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农机、平安家庭,以及基层民主法治达标等系列创建活动,平安法治建设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转化为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行动,法治意识提高表现为用法水平的不断提高。实践证明,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政法工作就有取之不竭的力量源泉。

四是不断推进整体联动,有效组织平安法治建设的齐抓共建,政法工作的整体水平依赖于统筹各方凝聚合力。围绕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各级党政组织用动态的观念思考社会稳定,以动态的手段维护社会稳定,把政法工作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有效加强党委政府的整合功能,统筹社会资源,凝聚工作合力,职能部门整体联动,社会各方齐抓共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综合解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职责,深化各个层面和本系统的创建工作,并与镇(开发区)结对挂钩,有效提升各条战线和被帮扶地区的平安法治建设水平;政法部门在大格局下严格分工,在工作过程中密切协作,在区域性阶段性斗争中整体作战,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社团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置身于平安法治建设大局,积极投身于平安法治建设。实践证明,坚持整体联动齐抓共建,就能使政法工作始终在较高水平上运行。

以上四条经验,是我们进一步做好政法工作,推进新一轮平安如皋建设、扎实开展法治如皋建设的宝贵财富,具有长期的指导作用,必须十分珍惜并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始终保持政法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对平安法治建设突出严峻的挑战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应当看清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政法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镇、部门在强调发展的同时,没有把稳定放到应有的位置,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组织推进水平不高;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的有效保障和投入不足,基础建设仍显薄弱;平安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两年来分别有3个镇没能通过南通市“社会治安安全镇”验收,有的镇出现工作“滑坡”现象。二是平安法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领导存在重经济建设、轻平安法治建设的现象,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急需提高;刑事犯罪发案绝对数仍在高位运行,防控体系建设仍大有文章可做;在服务经济发展、创造投资环境,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三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政法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还需大力提高,少数干警执法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甚至以权谋私、办人情案的现象仍有存在,一些个人形象影响了政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作风建设、廉正建设和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公正司法能力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四是平安法治建设的保障还是低水平的保障。虽然平安法治建设得到基本的保障,但按照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按照人民群众对富裕与平安同等期盼的需求,按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的要求,按照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现有的保障还是低水平的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大平安法治建设的投入。以上存在问题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克服和解决。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更应看清面临的挑战:一是客观现状与发展要求存在差距的挑战。全面跨越、全面小康必须以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作保障。而我市治安环境还只是动态条件下的阶段性稳定,法治环境还处于逐步规范改善的进程之中。面对交通条件改善带来地缘格局的变化,人员流动量的加大,各类输入型和流窜型犯罪也将会大量增多,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面临巨大压力;面对利益多元化带来的利益纷争,城市改造、征地拆迁、劳资争议、医患纠纷、环保问题、执法异议等将可能成为新的集中矛盾;面对执法相对人法律素质的高低不同,一方面需要我们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另一方面需要我们教育执法相对人提高法律素质,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主张权利。二是积累性问题与新标准差距加大的挑战。我市平安法治建设虽然取得明显成绩,但积累性问题仍然非常明显:认识不够到位——少数镇和部门领导存在片面的政绩观,没有把平安、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力度不大;发展不够平衡——镇与镇之间、单位之间工作力度、发展程度存在差距,一些地方平安法治建设的氛围不浓,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影响了整体创建质效;措施不够扎实——少数镇“大调解”机制运作不规范,防控体系建设滞后,建设和管理不配套,基层基础薄弱;保障不够有力——有些镇对平安法治建设的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欠账较多。而新一轮创建要求和标准更高,在较低的起点冲刺更高的目标,需要我们更大的努力,更强的组织水平,更多的有效投入,才能实现更高的跨越。三是竞争意识的差距和新定位的挑战。平安法治建设是梯度式、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动态目标。在平安法治建设进程中,省、南通市对“安全市”或“安全镇”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核评定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摘牌并有一定比例,地域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但我们一些地区和部门却缺乏争先进位的竞争意识,满足于阶段性成果,自得于既有成绩,陶醉于获授的牌匾。我们的目标定位是争先进位,今年争取全部实现“安全镇”,继续保持“社会治安安全市”称号,力争首批进入“法治江苏合格县(市)”行列。不进则退,不争则后,定位不高,竞争意识不强是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的最大障碍。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有利的机遇:一是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正转化为领导力度的加强。政法工作对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平安法治建设对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政法工作和平安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度正被各级党政领导所认识和重视,重视程度的提高必然表现为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强;二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正转化为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安居才能乐业,平安是致富进程中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国治才能民安,法治是社会发展进程中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满足人民的期盼,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必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广泛的群众基础必然产生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多年构筑的基层基础正转化为提升工作绩效的平台。通过多年的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依法治市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特别是通过第一轮平安创建,我市连续两年获得“安全市”称号,我们已经构筑了较为厚实的基础,这些前期投入已经并将继续发挥效应,这成为进一步强化政法工作,深化平安法治建设,提升工作绩效的平台。四是保障水平的提高必将转化为政法工作跃升的因素。近年来,政法综治队伍得到加强,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政法机关基础建设和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办公办案经费得到保证,防控体系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年的政法经费和平安法治建设的保障又达到新的水平,有力的保障必然成为政法工作跃升的因素,政法工作也没有理由不上新台阶。

正视问题,直面挑战,珍惜机遇,在建设平安如皋、法治如皋,构建和谐如皋进程中,政法机关应该倾力履职,勇挑重担,争做和谐社会的保障者、建设者、促进者,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任务。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和政法战线的全体同志必须牢牢把握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三个重要环节,切实转变政法工作理念。

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政法工作的着眼点。要树立政法机关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力量,也是重要建设力量的理念。和谐社会的总体特征无一不与政法工作密切相关,政法工作对和谐社会建设不仅具有重要的保障、规范作用,还有重要的建设和促进作用。当前,大量社会矛盾因为涉及到社会稳定最终进入政法工作领域,法律手段已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政法机关已成为调节社会矛盾的主要渠道之一,加强政法工作的过程,就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和促进者的职能作用,把是否促进和谐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准,所有的改革思路、工作部署、执法工作、管理活动,都要以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成效来检验。谋划工作不局限于政法工作角度,而是把政法工作置于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总要求来思考、来谋划,把建设和谐社会作为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目标;履行职能不仅要着眼于社会稳定,更要着眼于促进和谐,打击犯罪、调解矛盾等工作不仅仅满足于息事,还要从内涵和处延上善于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评估工作绩效,不单纯看执法办案等诸多业务数据,更要看我们办理案件、调解纠纷、开展专项整治和出台的各项措施,是否化解了社会矛盾,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整体上的和谐稳定。

二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谐社会建设核心在和谐,主体是人民群众。群众的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决定着和谐社会建设的广度、深度和进度。衡量政法工作是否促进了和谐,最终要看是否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要求是具体的、实在的,诉求是否得到满足,权益是否得到保护,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政法机关必须更加牢固地树立群众观念、群众意识,不断强化执法为民的意识,充分发挥专群结合的优势,着力维护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切实纠正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行为,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使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得到不断满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只有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才会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

三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观,把严格公正司法作为政法机关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最集中、最迫切的要求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司法权威,是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赢得群众的认可,赢得社会的公信。当前,大量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越来越强烈。如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提高政法机关公正司法的能力,是政法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广大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抵御权力、关系、利益、人情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无论当事人财产多少、地位高低,都要秉公执法,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当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确保在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要树立宽严相济的理念,切实体现宜严则严、宜宽则宽,宽严相济的和谐统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要牢固树立动态稳定观,把确保和谐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落脚点。稳定是和谐的基本要求,和谐是稳定的更高境界。实现和谐比实现稳定要求更高,工作更艰巨。这就要求政法工作不仅要着眼于社会稳定,更要着眼于社会和谐,转变工作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把工作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要通过职能的拓展,使政法工作更多地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更好地与其他部门的职能有效衔接、相互配合,使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政法工作与其他方面工作的衔接和配套,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在调处矛盾纠纷方面,依托大调解这一平台,有效实现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形成了大调解工作的整体格局。在社会管理方面,从建立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入手,作了有益的探索,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但政法工作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许多地方亟待加强,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新的集中社会矛盾是政法机关最大量、最基础、最艰苦的一项工作,地缘格局变化和新型犯罪增多,社会管理面临着巨大压力,法治如皋建设刚刚启动,与法治合格县(市)、乡镇阶段性创建标准还有很大距离,所有这些压力和挑战,对政法机关及其干警的大局意识、政策水平、执法能力、工作艺术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各级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带来新的考验。

总之,我们要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目标,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思考和做好政法工作,树立新理念,拓展新视野,力求新作为。

三、更高的境界和更高的定位,要求平安法治建设有更实的举措

和谐是稳定的更高境界,达到这个境界要有更高的目标定位。2007年全市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市十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和谐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以完善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治安视频监控中心等“四大中心”建设为重点,以平安法治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基层基础和政法队伍建设整体水平,继续保持省“社会治安安全县(市)”称号,力争首批进入“法治江苏合格县(市)”行列,为“全面腾飞、全面小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努力实现“提升6个能力”,“达到6个95%以上”,“确保6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提升6个能力”即提升维护稳定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打击惩治违法犯罪能力、治安防范控制能力、基层基础工作能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能力、公正司法能力。“6个95%以上”即群众对“平安如皋”、“法治如皋”建设知晓率、“八类案件”的破案率、矛盾纠纷的调处绩效率、“安全镇”“法治合格镇”创建达标率、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率、公众安全感满意率。“6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违法行政或司法不公引发有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聚集进京滋事案件;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及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性治安混乱或突出治安问题;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故;不发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必须着力抓好“平安、法治、基层基础、政法队伍”四大建设,以清晰的思路和扎实的举措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一)完善四大中心运作,提升平安如皋建设水平

“四大中心”建设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的创新性举措。今年,各地要充分发挥“四大中心”建设在区域平安建设中的全局性、基础性作用,抓完善、抓提高、抓实效,通过改进管理方式,创新运作机制,不断为平安如皋建设寻求新动力,拓展新空间,增强新优势。

1、完善巩固大调解机制,放大大调解对促进和谐稳定的效应。“大调解”是平安建设的有力抓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举措。各地要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水平。整合各类资源,强化联动功能。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矛盾纠纷的交织性和互动性上,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形成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调处组织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调处工作格局,体现调处的主体多元性、网络多重性、范围广泛性、调处权威性和手段多样性的特色。市调处中心要把调处工作重点放到涉及行政争议的重大矛盾纠纷上来,切实担负起受处矛盾纠纷和对下管理指导的双重职能,充分发挥好龙头示范和指导作用。强化对接机制,拓展调解功效。着力深化“诉调对接”、积极拓展“检调对接”、全面推进“公调对接”,努力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和诉讼成本的有效下降。“诉调对接”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公调对接”要按照因地制宜、因案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严格现场取证,创新对接形式,规范对接程序,灵活对接调处,实现矛盾纠纷的有序分流和尽快化解。110是社会矛盾纠纷受理的主渠道,乡镇是矛盾纠纷的集聚层面,要着力完善和强化镇级对接工作,强化责任,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强化预警机制,注重源头预防。以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对话制度为重点,充分发挥听证对话在促进沟通、增进理解、预防矛盾方面的特殊作用;严格落实排查预警制,市每月一次、镇每半月一次组织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排查活动,真正做到情况早知道、工作早介入、矛盾早化解;以分级调处、归口调处、限期调处、跟踪巩固为责任目标,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结案率和调处成功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调处程序。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领导接待、协调会办、督查回访、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对调处不及时、不得力,导致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越级上访等,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单位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南通市将组织开展争创年度“三无”乡镇(即无“民转刑”案件、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评比竞赛活动,各地都要通过完善巩固大调解机制,放大大调解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效应,达到“三无镇”的目标。

2、加强视频监控中心建设,发挥技防在防控体系中的突出作用。防控体系建设是政府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提供公共安全服务、提高驾驭社会治安能力的重要手段,技防在防控体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现代防控体系的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大力推进技防镇建设。各镇(开发区)要把治安视频监控中心建设纳入公共安全管理的范畴,加大对监控中心建设和公众场所科技防范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技防建设,并外延辐射;将农民集中居住区科技防范设施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动员有条件的家庭住户安装技防实施。年内所有镇(区)都要建成治安视频监控中心,达到技防镇星级标准,50%的镇(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企业、初中以上学校、三级以上医院、新建居民小区等都要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城区直接与公安110联网报警,农村通过辖区派出所监控中心与市公安110联网报警,确保全年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和监控探头数比上年增加20%以上。组织居民小区技防改造攻坚。实施如城城区老居民小区安全改造是市政府今年为民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责任部门和如城镇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组织改造攻坚,认真制定改造方案,多方筹措改造经费,高标准实施改造建设,确保实事办好。新建小区技防建设一律坚持“四同步”,即技防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设、公安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因降低标准导致重新纳入改造增加投入。整合利用各类技防资源。要建立以公安110为龙头,点、线、面有机结合,全时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合理布建治安卡口,在城区主要出入口、重点要害部位、刑事案件多发公众复杂场所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提高盘查堵控能力。要建立物理维护、值守观察、信息研判、指挥调度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使技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警情得以及时发现,所有信息得到充分综合利用,所有动态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将技防与其他防范手段有机结合。在突出技防建设的同时,加强人防队伍建设。强化城区巡防队伍建设,扩充城区巡防大队力量,规范24小时动态巡防;巩固规范农村保安联防市场化运作,切实按照万分之九的标准建立联防队伍,采取分片巡逻或驻村巡逻的办法,将巡防范围覆盖到所有村居。人防与技防要互为策应、互相补充,使技防获取的警情得到人防的快速处置,人防发现的警情得到技防的有效监控,社会报送的警情得到人防、技防的高效反应,实现防范手段的有效结合,形成倍增效应。

3、推进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使之成为政府管理社会化的新模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特殊人群、高危人群和弱势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是社会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各镇要从提高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的高度,建立专业社工服务中心。由政府请“保姆”,花钱买服务,如城以外的5万人以上镇配备4名以上社工、5万人以下镇配备3名以上社工,在村居建立义务社工工作站。建立专业社工培训机制。对专业社工进行岗前、实务、理论培训,综治办、公安、党委610办公室、团委等成员单位要从各自业务层面强化对专业社工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工队伍。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专业社工服务中心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培训、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但不能变相承担司法行政部门的日常工作。要建章立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邪反邪、禁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弱势群体帮扶教育等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使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落到实处。严格考评考核机制。围绕社工服务工作特点,推行目标管理和项目考核,形成制度规范、程序简明、管理严密的制度体系,确保社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强化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使之成为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力量。随着地缘格局、经济格局的变化,我市外来人员必将呈加速集聚之势。强化外来人口中心建设。应对即将到来的流动人口高峰,使之成为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力量,是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平安如皋法治如皋的重要方面,各镇要重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掌握社会管理的主动权。强化规范运作。注重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治安管理,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全面推行外来人口亲情化服务、市民化管理,在登记办证、政策咨询、劳务介绍、接受投诉等各个环节,着力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使中心真正成为外来人员的“娘家”、流动人员的“管家”、工厂企业的“亲家”。建立协管员队伍。要以中心为依托,切实按照300—500:1的比例配备并加强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和保安兼职协管队伍建设,承担辖区暂住人口及私房出租户的日常核查等任务。提高“三集中”比率。即将大量集聚外来人口的如皋港等地方和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工业集中区,要采取吸纳民间资本兴建、发动企业自建、利用闲置房屋改建、市场化运作等方法,对外来人口进行“集中居住、集中管理、集中服务”。通过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服务,最大限度控减外来人口集聚带来的社会管理压力和负面影响,最大可能使之成为地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力量。

(二)突出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扎实推进法治如皋建设。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今年的法治如皋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首创“法治江苏合格县(市)”目标,以“八大工程”为牵引,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构建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加速推进法治如皋建设步伐。

1、抓住法治重点,推进法治进程。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努力化解行政争议,预防和减少行政案件的发生,有效压降行政败诉案件。完善执法工作程序、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问责制。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责权梳理工作,并结合电子政务建设,推广使用办案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办案信息化、规范化和案卷制作、管理的标准化,积极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重大行政许可案卷以及执法投诉的处理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着力构建严格执法、严管队伍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提升公正司法水平。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完善执法信息化、案件流程管理、执法监督、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执法办案的网上运行、动态管理和全程控制,确保广大干警公正、高效、文明、廉洁执法。抓好刑事司法、民行案件执行体制、司法鉴定体制等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以执法制度建设和信息化网络建设为重点,推行执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体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不公、司法不规范,案件执行难等问题,促进司法公正,确保群众对司法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案件执结率达到85%以上。

提升学法用法水平。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创建宣传工作要求,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起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和法治创建氛围。要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干部任职、晋级、提拔的重要依据。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善于把执法、法律援助等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过程,通过司法个案的示范作用,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要把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意识,着力解决什么是合法权益,如何依法维权的问题,做到有序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2、扭住法治抓手,强化法治质量。

大力实施“八个工程”。一是舆论导向工程。重点强化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宣传橱窗、法治文艺等四大阵地建设,努力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氛围。二是法律素质提高工程。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村人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等五大群体,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三是权力阳光工程。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四是和谐司法工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执法不文明、粗暴执法的问题。五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程。体现对群众利益的重视、对合法权利的尊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六是监督查究工程。推进执法公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组织执法检查,提高执法质量。七是司法救助工程。扩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覆盖面,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员打得起官司,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八是企业法律顾问工程。着力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广泛开展“六个活动”。即:“法治南通合格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民主法治村(社区)”系列创建活动;“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公开承诺活动;“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学法普法活动;“公开承诺树标杆、公正执法树形象、公众监督树威信”展示形象活动;“百人督查”纠治活动;“实事实效展示”评比活动。

探索构建“四个机制”。围绕解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探索实践建立起教育、预防、监督、奖惩有机结合的执法工作机制,把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查,力争在一两个项目的构建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3、整治法治热点,显现法治实效。

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通过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整顿和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公示药品价格,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制度,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构建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强查处违纪案件,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通过强化对纳入欠薪预警单位的监控,在外来人口服务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民工维权工作协作机制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和“五险”征缴率,评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发挥工会、职代会作用,推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有效整治教育收费。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和收费问责制,严把“收、管、用”三个环节,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评定“教育收费示范学校”,查纠乱收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

(三)切实加大有效投入,催生基层基础建设活力

基层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关键是下大力气做好强基固本工作,从解决重点困难、具体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不和谐因素、不稳定因素。今年要重点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力量要向基层倾斜。基层组织是平安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要大力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治保会、调委会建设,配齐人员,落实待遇,提高基层教育、管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在农村全面推广建立集警务、维护国家安全、反邪、禁毒、联防、矛盾纠纷调解、外来人口管理、社区矫正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村居综治警务室,并按照至少2人的标准配备驻村专职保安。要加强乡镇综治办和“两所一庭”建设,确保具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装备设施,所需工作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已经核定的司法行政专项编制要全部落实到位,缺额的要及时充实,综治专职工作人员要按标准配备,并确保在职在位,同时要及时足额发放特岗津贴。城区社区民警要按照辖区实有人口3000︰1配备到位。保安联防队伍要按照城镇万分之十二、农村万分之九的标准全部配备到位。外来人口协管员队伍要按照300—500︰1的标准配备到位。

第二,经费要往基层投入。公共安全有赖于公共财政的投入。各地要加大对基层政法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力度,把基层基础工作的经费投入作为关键来抓。重点解决基层警力不足、装备建设落后、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做到从优确保人员经费,加倍拨付行政经费,据实安排业务经费,集中解决专项经费。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区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保安联防队伍建设、老居民小区安全防范改造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到位,使政法工作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市政府已经把老小区安全防范改造作为今年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年内城区要确保完成   个老小区的安全防范改造。

第三,工作要从基层抓起。大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因素发生在基层,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工作的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创新严打机制,全面提升专业打击效能,提升精确打击和破案攻坚能力,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要全面提升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问题的能力,始终保持“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同时,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防线的作用。要完善平安创建机制,着力推进综治委成员单位与基层乡镇挂钩共建,广泛开展平安企业、校园、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强化群防群治、专群结合的工作机制,激发基层活力,弘扬社会正气。

(四)注重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政法队伍建设素质

政法队伍的形象直接决定着政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率。各级党委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更好地履行对政法队伍的领导和管理职责,全面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使之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一要在领导班子建设上出实招。要把增强综治委和综治办、法治办的自身建设作为重点来抓,选调一批年龄轻、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和骨干力量,切实提高平安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能力。要把好政法部门基层所队、庭室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配备关,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要把政法机关轮岗交流制度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抓,切实提高政法队伍应变创新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在提高整体素质上抓深化。要认真总结前几年队伍建设“四大活动”的成功经验,深化以提高社会建设能力和管理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法院系统要通过审判技能比武、裁判文书评选、执行案件会战等活动,培养一批审判高手、调解能手和执行强手;检察系统要通过开展侦诉对抗赛、诉辩对抗赛,大力实施全员练兵竞赛;公安系统要通过现场办案、模拟训练、实战演练方式,强化民警基本技能培训;司法行政系统要开展一线司法所长化解民间纠纷等业务能力的练兵比武,努力通过深化全员岗位练兵,全面提升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要在健全监督机制上有突破。严管队伍,是全市政法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要从加强政法队伍内外监督机制入手,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完善定期向人大代表征询意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警民联系制度、典型案例旁听制度、向群众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加强政法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纯洁政法干警的“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慎重交友,把握底线,警钟长鸣,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和敌对势力、敌对分子西化和分化等各种考验,带领广大干警更好地履行职责,建功立业。

四要在激励队伍士气上树典型。要以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激励队伍士气,引领队伍建设,进而推动政法工作的全面发展。政法各部门要从基层所队、庭室开始,广泛开展各个层面的选树典型活动,树立一批看得见、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活动,激励斗志,抓住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全市政法干警学有榜样、行有规范,在全市政法机关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同时,要进一步严肃政纪法纪,严肃查处少数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犯罪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坚强的领导和严格的责任,是实现平安法治建设目标的保证

继续保持省“社会治安安全县(市)”称号,力争首批进入“法治江苏合格县(市)”行列,实现“提升6个能力”,“达到6个95%以上”,“确保6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政法工作在和谐如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决心,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在提升思想认识水平上下功夫。要把政法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大背景下去研究、去谋划,在更高的平台上致力营造“党政领导、政法主导、各方参与、群众支持”的新格局,这既是政法工作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本身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政法系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保障者、建设者的重要作用,从而对政法工作的认识有新的升华,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上新水平。

二要在提升组织领导水平上下功夫。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在新形势下,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政府要胸怀全局,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奋发有为的作风,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验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建立健全维护稳定指标体系和考核监督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切实把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实行“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具体抓,更好地履行保一方平安、正一方风气、富一方百姓的政治责任。要强化公共安全成本理念,把平安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列入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靠增加有效的公共财政投入和多元化的社会投入,切实加强社会化防控和防范专业力量的建设。要通过抓有效投入和资源的整合,全面提升区域范围内社会管理水平,从而为构筑新一轮平安建设高地奠定坚实基础。要严肃政法工作的新闻宣传纪律,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在提升奖惩考核水平上下功夫。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维护稳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以及渎职失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查究。根据省委要求,平安建设纳入党政综合考核且所占分值不得低于10%,我市平安法治建设考核细则已纳入考核文件汇编于总结表彰大会上下发,省、市还规定,对平安建设达标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滑坡的要予以“摘牌”,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对照考核标准,落实组织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的措施和责任。要建立健全检查督办机制,将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党委、政府的督办事项,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综治等部门要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同志们,我们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上,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十届三次全会描绘的宏伟蓝图,坚定信心,不畏艰难,勇于创新,争创一流,努力实现平安、法治建设的奋斗目标,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如皋的全面腾飞再作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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