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双胞胎幼女无人照顾 启东一诈骗犯获轻判

  7月19日讯(记者 彭军君 通讯员 陈凯健 顾建兵)启东一男子因骗取8万余元的电缆线,被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妻子因此离家出走不知所踪,留下一对5岁的双胞胎女儿。为此,被告施某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对他“法内开恩”。17日,记者获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鉴于二审出现的新证据,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决定对被告人施某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2015年3月,23岁的启东小伙施某在参加朋友组织的一个聚会时,结识从事电缆线销售的沙先生。没过多久,施某因赌博输钱而经济拮据,于是,他在新朋友沙先生身上动起了歪脑筋。同年5月至6月期间,施某向沙先生谎称其父亲在启东市曹家镇承包建筑工地需要购买电缆线,先后23次骗得沙先生各种型号的电缆线共计290卷,合计价值人民币8.5万余元。为了处理掉这批货,施某找到了当地一家废品回收站,共获利1.3万余元。案发后,施某父母亲代其向被害人沙先生退赔损失人民币10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案子暂告一段落,但事情并未结束。原来,1993年出生的施某,已经是一对5岁双胞胎女儿的父亲。施某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结识安徽女子小媛,互生好感。但当时,双方均未达到法定婚龄,便依据农村习俗办了酒席后,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没想到,施某染上赌瘾,输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后来又因诈骗被判刑,小媛又气又恨,留下双胞胎女儿离家出走。施某悔恨不已,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犯罪事实及一审定罪不持异议,但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以便回家照顾抚养女儿。

  经查,案发前,被告人施某热心助人,邻里和睦,因施某犯罪被羁押,妻子离家出走至今不知所踪,其家庭在俩未成年子女抚养方面确有困难。施某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经评估机构评估具备适用缓刑条件。

  鉴于二审出现新的证据,能够证实施某的特殊家庭情况、悔罪表现且社会危害性不大,南通中院审理认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以被告人施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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