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车祸两车主迟迟不报警 原来是一方酒驾一方无证驾驶

  8月26日讯 简单的车损事故两车都迟迟不报警,原来是一方酒后驾车,一方无证驾驶。通过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仔细询问、调取监控、视频比对、后期摸排,我市警方破获一起冒名顶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顺利将违法嫌疑人丁某、王某绳之以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3日公布了相关案情。

  迟来报警,疑点重重

  7月12日23时58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接到报警,辖区沪陕高速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事故已发生1个多小时,现场是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追尾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的车损事故。王某声称自己是前车的驾驶员,同车的丁某称自己没有驾驶证不是驾驶员,并告知民警对方车辆驾驶员赵某涉嫌酒后驾车。

  民警询问中,赵某承认自己喝了半瓶啤酒,发生事故后由于害怕公安机关处理,一直不敢报警,想私了此事。而对方两人知道他喝酒后不是立即报警而是以此要挟,在其不答应条件的情况下,也迟迟不敢报警,很是蹊跷。

  图像比对,发现问题

  侦查民警查看民警的现场执法记录仪发现,丁某身穿一件白色短袖衬衫,衣领敞开;同车人王某身穿一件紫色的T恤衫,也是衣领敞开,两人的衣服也并不合身。通过进一步调查,侦查民警发现,该小型普通客车于事发前22时14分通过某路段时,监控照片清晰显示驾驶员为丁某,身穿紫色T恤衫,副驾驶位置坐着王某,身穿白色衬衫。

  掌握一定证据后,侦查民警对王某、丁某先后进行了三次询问。两人一直谎话连篇,不能自圆其说。

  两人在事实面前一直负隅顽抗,侦查民警只好迂回调查。通过调查了解,丁某在今年3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淮安警方暂扣驾驶证6个月。丁某之所以不敢承认开车事实是为了逃避驾驶证在暂扣期间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证实丁某开车的事实,民警调取了事发前一周淮安的监控,发现该小型普通客车一直由丁某驾驶,他本人也在笔录中称自己驾驶证在被暂扣两个月后一直开车上下班。

  认定责任,承认事实

  调查取证后,高速一大队查阅了有关法律条文及相关判例,主动邀请辖区人民陪同员,集体会办认定驾车人为丁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标线行驶,在事发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否认驾车事实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同车人王某帮助肇事逃逸人员隐瞒事实真相,未构成犯罪。

  据此,公安机关于17日依法认定丁某与赵某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同时对丁某驾驶证在暂扣期间驾车、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800元、记18分的处罚;对王某以帮助肇事逃逸人员隐瞒事实真相,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通讯员秦吉明 记者何家玉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高速车祸两车主迟迟不报警 原来是一方酒驾一方无证驾驶
分享到: 更多 (0)

新如皋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