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社会服务民生 如皋法院司法建议获全省表彰

6月8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122号表彰决定中获悉,如皋法院黄卫东副院长编发的“皋法建[2015]第21号致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尽快对南通名人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协调处置的司法建议”,被表彰为全省法院2015年度优秀司法建议。黄卫东副院长作为南通法院系统代表,将参加6月16日召开的全省司法建议工作表彰大会。


去年,如皋法院在执行南通名人假日酒店相关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原长江粮站地块的南通名人假日酒店项目自2006年开工以来,一直未能完工。2013年4月26日,浙江象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象山中达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祥根(南通名人假日酒店实际投资人)债务纠纷案中,对南通名人假日酒店的建筑物及地上其他附属房屋予以查封。但因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属如皋市粮食局,地上建筑物不可以拆除或单独处理,只能土地和资产一并处置,导致案件无法执行。


通过充分调研,如皋法院向如皋市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南通名人假日酒店项目的相关建筑、附属房屋及建筑物所附属的土地依法一并处置,地上资产变现收入用于偿还相关债务,涉及浙江省象山县法院有关法律事务由如皋法院联系。


如皋市人民政府收到该份司法建议后,经十六届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意象山法院在浙江中达集团起诉王祥根(名人假日酒店项目实际投资人)民间借贷案件中,从名人假日酒店烂尾楼变现收入中予以执行,由如皋法院负责沟通协调。


该份司法建议的提出既能将地上资产变现收入用于偿还相关债务,也有利于打造如皋投资环境,促进如皋港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丁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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