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司法建议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建议

    新如皋消息:6月6日电(金永南)6月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2015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进行表彰,通州法院《关于将工伤理赔款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司法建议》榜上有名。

    通州法院民一庭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工伤职工经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审核后按惯例将应属于工伤职工的工伤理赔款汇入用人单位账户,但事后用人单位又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工伤职工,由此导致新的诉讼发生,损害了工伤职工的利益,也浪费了司法资源。为此,该院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将工伤保险待遇理赔款直接支付给受伤职工。司法建议获得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采纳,有效避免了新的纠纷发生,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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