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四大机制成效显著

    据悉,2016年4月1日,盐都法院被确定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4-9月份,行政诉讼收案377件,较同期上升518.03%。目前,整体态势运行良好,无一件案件发改,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服判息诉率100%,这都得益于该院推行的四项机制。一是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微信群,将辖区法制办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常态推送最新行政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促使行政机关学法、用法、守法、依法行政;定期发布行政诉讼典型案件,加强以案释法,引导行政机关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常态开展咨询和交流,及时掌握行政机关工作的新动态,解答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共同预防和减少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和滥作为。二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督促机制。每周五将下周开庭排期涉诉机关信息和本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时报送地区法制办,共同督促涉诉机关出庭应诉, 2016年1-3月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44.5%,集中管辖后,出庭应诉率达91.5%,出庭应诉率明显提高。三是诉讼指导机制。行政诉讼原告大多不聘请律师,诉讼能力较弱,该院强化立案指导,推行权利告知、风险提示、诉讼引导等措施,接受当事人咨询,根据各类案件,制作“立案清单”,指导当事人参与诉讼;行政庭每天安排专职人员在立案大厅轮岗负责立案释明工作。四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观摩机制。集中管辖后,每月至少选取一件具有典型意义或较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案件,邀请各县区代表委员、人大代表、各机关工作人员和省、市、区媒体记者,旁听行政案件开庭,截止9月份,开展庭审观摩10次,受众300余人,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建议,畅通宣传渠道,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康燕 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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