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四项举措积极应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自2016年3月如皋法院被确定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以来,截止10月25日已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收案201件,审结77件,无发改案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服判息诉率100%,行政审判态势整体呈现出良好的运行态势。

    强化涉诉调行政争议源头化解。主动将工作重心前移,针对部分起诉镇政府、村委会建房审批的行政案件深入涉诉当事人家中进行实地查看情况,并就地组织行政机关与涉诉当事人进行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同时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程序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成讼比例,及时掌握行政机关工作的新动态,解答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共同预防和减少行政机关不规范的行政行为。

    突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突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绩。实行重要信息抄告制度,对行政诉讼案件,除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书”等诉讼材料外,并设立专门台帐如实登记行政负责人应诉及参与案件化解情况,定情将结果向上级法院报送。同时强化行政负责人应诉实效,加强应诉培训和沟通联系,积极扭转行政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的现象。

    强化行政诉讼释明指导工作。行政诉讼原告大多不聘请律师,诉讼能力较弱,该院强化立案指导,对因起诉人法律知识不足导致起诉状内容欠缺、错列被告等情形,由行政庭法官进行指导和释明,完备起诉条件后立案,或者在立案后指导当事人进一步完备。对当事人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则告知其采取其他救济途径。

    推行重大行政案件旁听制度。选取典型案件,邀请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组织全市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形成“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的良性循环。截止9月份,开展庭审观摩4次,邀请30余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建议,畅通宣传渠道,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马天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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