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聚一高”主攻战,司法行政有作为

 最近,省委李强书记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描绘的“两聚一高”新蓝图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司法行政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一、聚力创新,既有上级要求,更有内在需求。创新是省委提出的要求,更是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内在要求,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碎片化”的司法行政职能,决定了司法行政部门必须连片布阵、整体发力,才能以创新的司法行政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首先,在组织推进上,打破条线、层级和地域界限,把最善于思考的人才、最具实践经验的能手集聚起来,成立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智库”, 集全局之智、聚全局之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以课题式、项目化的方式,不断研发具有前瞻性、实效行的法律服务产品,推进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存在感、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其次,在创新项目上,要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五大发展理念”为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补齐短板,特别是要在协调推动司法行政各条线联手发力、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司法行政对接社会组织和政法各部门以及司法行政工作惠民利民等方面多出精品。最后,在项目评估上,只注重服务质效,不追求标新立异,将“智库”研发的产品交由有一定基础的地区和部门组织“试生产”,待产品质量稳定、被服务对象接受后再批量推广,对在产品研发、试产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政治上要重点关心,经济上要给予奖励,以此激发全系统人员创新创优的灵感和热情。

二、聚焦富民,既有协作空间,更有单独抓手。司法行政职能跟老百姓的“钱袋子”看似没有直接的联系,更多的是跟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但也不乏直接抓手。首先,富民先富脑。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公证服务、法治宣传在培育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意识方面将可发挥不可替代且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主体的法治水平必将成为未来富民工程的核心竞争力。其次,富民要扶贫。要主动将法律援助纳入国家和地区扶贫攻坚的大格局中去考虑、去谋划,渐次扩发受援人范围,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大幅减少因病、因残、因讼等致贫、返贫的现象,要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及时调处因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民工讨薪等类型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案件,及时、妥善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此类事件导致当事人加入贫困人口的行列。最后,富民要安民。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这一特殊群体,教育、引导、管控、帮扶到位,会成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正能量,反之则有可能成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必须始终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有共同目标,更有直接担当。司法行政系统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全面小康这一大多以经济基础属性为主要指标的战略目标而言,看似“两张皮”,实为“一盘棋”。首先,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作用。在全面小康指标体系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民主法治、生态环境五大类指标中,司法行政部门都不是直接的推进主体,但又可以直观地看出,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作用无处不需、无时不在。其次,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需要司法行政系统的直接担当。在“社会发展”项下的和谐社区建设中,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无疑都是直接发力的重要力量,在“民主法治建设”中,法治宣传教育、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更是直接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最后,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需要司法行政系统的环境营造。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司法行政部门理应充当主力军,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法治环境。

实现“两聚一高”,必须“两学一做”。 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唯有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进“两聚一高”的实际行动,才能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中谋求司法行政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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