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第二家“无讼社区”共建点落户搬经镇肖马村

      413日,如皋法院搬经法庭协同搬经镇肖马村、搬经镇派出所、搬经镇司法所、搬经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单位签署共建协议,开展“无讼社区”共建工作。如皋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党组成员郝玮介绍说:“搬经镇肖马村是我院开展无讼社区创建工作以来,继下原镇花园头村之后的第二家签署共建协议的试点村。”

      活动一开始,由片区法官赵容容公开审理了一场动物致害的民事诉讼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原告陈某诉称自己被被告肖某饲养的狗咬伤,要求被告赔偿注射狂犬疫苗的费用以及注射血清的费用,被告肖某则否认自己的狗咬人的事实并且拒绝赔偿,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较为激烈,在赵容容法官的耐心劝说以及斡旋之下,原被告双方最终于庭外达成调解,被告同意支付原告注射狂犬疫苗的全部费用以及注射血清的一半费用共计1400元,并当场完成了交接。

       在庭审结束后,片区法官赵容容为肖马村村民带来了一场有关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道德及法律讲堂。赵法官强调,由于农村饲养动物较普遍,农户在饲养动物时一定要主动看好自家的动物,防止动物伤人,若是被动物咬伤必须立即到医院治疗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搬经法庭常雪萍庭长当众宣读“无讼社区”倡议书,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化解矛盾于诉前,创建一个和谐安定的社区环境。活动的最后,搬经法庭协同搬经镇肖马村社区、搬经镇派出所、搬经镇司法所、搬经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单位签署共建协议,共同表达了构建“无讼社区”的决心。顾雪红副院长、搬经镇部分人大代表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

      “无讼社区”是在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精神指导下,中国大地上出现的崭新气象。所谓“无讼社区”,就是一种以社区为单位,借助社区居民对权利义务相互统一的认同感,对自身及对他人利益的关注度,将大量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渠道来化解的机制。通俗的说,就是有了矛盾纠纷,不是在法庭上剑拔弩张打官司,而是在社区里心平气和协调解决问题。

创建无讼社区,就是努力引导社区居民,在出现纠纷时能够相互理解、相互礼让,用和谐的方法解决纠纷;遇到纠纷无法解决时,及时联系调解员居中化解矛盾;对于矛盾比较尖锐的纠纷,及时由社区反馈给法庭,法庭介入指导调解,最终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的无讼目标。

通讯员    陈竞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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