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飞扬 法伴成长 ——如皋法院高新区法庭普法进校园

为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言行,遵守校规校纪,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528日下午,如皋法院高新区法庭在市外国语学校,举办“青春飞扬,法伴成长,聚焦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讲座,为青春护航。

       讲座上,司荣华法官不仅为同学们阐述了违法和犯罪的基本概念,还把近年来如皋法院办理的一系列真实、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整理成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从情、理、法三个层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案特点及危害,特别是对青少年中易发多发的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案例引伸到青少年该如何预防犯罪、远离犯罪、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意识。

       “2012年,如皋某初中的两个初三学生,虽然不在一个班,关系相处得还挺好。某天晚自习课间,吴某趴在走廊扶手上看烟花,郭某走过去用手拍了一下吴某肩膀,两人开始搞闹起来,在推搡过程中,吴某摔倒,后脑撞到走廊墙,出现昏迷。吴某受伤休学一年,因脑部受伤影响智力,被评为九级伤残,学习成绩也受到影响。虽经法院处理他们之间的民事赔偿纠纷,但这件事对两人都产生了无可挽回的影响。司法官提醒学生在学校一定要遵守纪律,课间不要搞闹,上下楼梯时不要推挤。”

       司法官又举一例:“未成年人朱某男和钱某女,一个出生于2000年,一个出生于2001年,两人一起于2017313日凌晨4点在雁桥河边,通过挤门缝的方式钻进某服装店,盗窃人民币260元和一个LV真皮包,经鉴定这个包价值13840元。案发两人被抓,一个被判刑4个月,缓刑6个月,罚款4000元,一个被判刑2个月,缓刑三个月,罚款3000元。”司法官叮嘱大家:“生活虽苦,节约使用,实在需要花钱用在正当的地方,就向父母伸手求助,千万别把手伸到不该伸的地方去,否则违法犯罪是要受到惩罚的。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公共场所,不露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在车站,女生背个小包,在这些场合包里放上钱物背在背后,万一被小偷惦记上了,财物就不是你的了。”

       如皋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院党组成员郝玮这样总结:“本次活动有效拓宽了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律视野,增强了法律观念、提升了法律意识,为创建平安校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如皋法院高新区法庭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联合多家单位继续开展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扩大普法宣传面,做到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

(通讯员 刘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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