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10时,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东陈镇南东陈社区调解室的气氛凝重。此时,来自如皋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的片区法官陆兰兰正在调解一起因单方交通事故引发的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这是一起特殊的受害案件。今年8月1日,刚拿到货车驾驶证的新手司机冒小武在驾驶货车运输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当场死亡。
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冒小武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冒小武的家属认为冒小武系由被告潘海及王珂共同雇佣,故应当由该二人承担雇主赔偿责任,因此就将这二人诉至法院。
被告潘海认为冒小武仅是借车练手,跟车运输过几次,在此期间还跟其他车辆运输,故不存在雇佣关系。调解过程中,双方就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存在较大争议,由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片区法官当即决定分头做双方的工作。但因原、被告双方的提出调解方案差距过大,且均不让步,最终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将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
虽未能化解双方纠纷,但作为无讼社区的片区法官陆兰兰充分利用此次机会,为参与调解的当事人以及到场的群众开展了一次道德讲堂讲座,主要涉及排除妨碍、相邻关系、人身损害等方面的纠纷应如何妥善处理。道德讲堂结束后,部分群众就平时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陆兰兰均耐心地一一作解答。(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通讯员 丁洁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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