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如皋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定期发布地方环境状况公报的通知》的规定,现发布2018年度如皋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8年,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持续下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事件。

二、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

1.饮用水源水

2018年集中式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Ⅲ类、表2和表3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2.地表水

2018年,全市共设碾砣港闸、焦港桥、夏堡北大桥、曙光电灌站、勇敢大桥、新省道334公路桥、新国道204公路桥、长庄大桥、林梓大桥、东陈大桥、环西大桥11个“水十条”考核断面。全年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占27.3%,Ⅳ类水质断面占36.4%,Ⅴ类水质断面占36.4%。

3.地下水

2018年两地下水测井质量综合指标类别均为Ⅳ类,Ⅳ类指标均为氨氮。

4.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8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014.7万吨。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COD)排放量为1108.9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含全市各乡镇进入污水处理厂的量)3375万吨。

(二)空气环境

1.城市空气

2018年我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指标年均值分别为14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和40微克/立方米,自然降尘浓度年均值为5.0吨/平方公里·月。2018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4天,优良率75.5%。

2.酸雨

2018年我市降水总体呈弱酸性,降水PH均值为6.05,酸雨频率为4.92%。

3.废气和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134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1078.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309.6吨,烟(粉)尘排放量703.3吨。

(三)声环境

1.区域环境噪声

2018年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8.9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1.8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

2.道路交通噪声

2018年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0.4分贝,强度等级为一级(好);夜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4.7分贝,强度等级为一级(好)。

3.功能区噪声

2018年,如皋市功能区噪声除二类区夜间和4a类区夜间声环境质量未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外,其余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

(四)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9.1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10.4万吨;工业废物综合利用量14.4万吨,处理量3.4万吨,贮存量1.5万吨。到2018年底,全市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21座,实际处理污水量13万吨/天,日产生污泥量62.1吨。污泥规范化处置率达到100%。

三、具体措施

1.突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完成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治理工程87项。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做好上海合作组织2018年峰会、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聚集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进行分解并督促落实。

2.加强水环境治理。完成《如皋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如皋市“十三五”水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全市夏堡北大桥等8个市考以上不达标断面整治方案。持续开展镇域生态补偿考核。2018年1月起按月发布各镇(区、街道)断面的监测结果及结算金额,由财政部门根据规定进行财政结算。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水污染防治督查整改和我市国省考断面达标“百日攻坚行动”督查整改工作。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战略要求,对入江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

3.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全市330个调查单元,2个重点关注区域农用地样品进行采集,对样品进行分析和检测。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全市329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现已完成并通过省专家质控、纠偏评审。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编制《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表面处理园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对园区内涉重企业逐一排查,针对个性问题制定整治计划和要求,确保整治到位。

4.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的实施,建设污水管网13.04千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率并新增分类垃圾房2199座。

5.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推进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焚烧处置1万吨危险废物二期项目投入运行;总投资1.5亿元,填埋处置危废共计26大类,设计处置能力3.5万吨/年的危废填埋场项目投入试运行。总投资3760万元,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设计处置能力6万吨/年的如皋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并已完成积存飞灰安全填埋工作。

6.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针对行业性、区域性、季节性的环境问题,有的放矢,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等突击检查常态化。开展“散乱污”及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整治散乱污及砖瓦窑生产企业464家,其中,关闭各类散乱污及砖瓦生产企业251家,提升整治213家。2018年,对245起环境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3200多万元。按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16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起。加强行刑衔接,协同移案办案,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组织开展5次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9件,开展联合行动次数、移送案件数比去年同期有了大幅度上升。

7.加强环境信访化解。召开如皋市环境信访“百日攻坚”化解动员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制定化解计划,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深入排查信访积案,全面梳理环境信访件办理情况,按照“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的标准,梳理出问题清单,及时进行交办,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全市共受理各级环境信访3816件,同比下降8.86%,其中南通级685件,同比下降2.7%,省厅以上248件,同比下降11%。

8.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修编《如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如皋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如皋市环境保护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推进全市90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开展电镀、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等11个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全市88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据库,推进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及“八查八改”专项行动。针对水源地水域污染事故等,开展多部门环境应急演练。

9.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对全市366家非国控主要污染源企业进行2017年度环保信用评级,其中绿色17家,蓝色289家,黄色20家,红色15家,黑色25家。评级结果在媒体上发布。配合银行、物价、供电等部门对环境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10.夯实环境监测基础。完成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水气声自动监测等各类监测任务,全分析样品数2646份,编制各类监测报告(表)556份,获手工监测数据约17419个,水、气、声自动监测数158354个,配合开展信访监测、调查监测和应急监测150多次。全面加强自动化监测建设,完成水源水水质预警站和应急水库水质预警站的建设和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建成国考断面碾砣港闸水质自动站站房,完成水质自动站仪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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