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办公不等闲!如皋市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组群方式调结案件!

新如皋报讯    2020年2月6日,如皋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石燕通过微信组群的方式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系淮安的一家企业,在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完成送货义务后,被告公司却迟迟未能付款,所欠货款数额达三百多万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能给付。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货款并支付三十余万元的逾期付款利息。

但受疫情影响,双方无法到法院调解,经过沟通,双方均同意通过微信组群的方式在线调解,早一日解决双方纠纷,对双方都有利。

石燕随即组建微信调解群,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拉入微信群中,双方在线对相关案件事实进行了确认,对存在争议的部分,拍照上传相关证据,双方对货款本金确认无误后,就逾期付款利息进行协商。眼见双方情绪激动,石燕及时在群内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劝说双方依法理性进行协商。经过五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今年3月底前分三期给付原告货款本金315万余元及部分利息,调解协议经承办法官确认后,本案调解结案。

疫情阻隔了我们现实空间中的面对面,却阻挡不了我们网络空间中的握手言和,让我们在网上携手并肩,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共待春暖花开!

(文:左建明  陈雨   编:丁左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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