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2020年1月13日,如皋法院石庄法庭片区法官走进吴窑镇沈甸村,联合吴窑镇司法所、村调解委员会,当天成功化解两起矛盾纠纷。

土地权属引发争议 协商一致到期交还
程某与李某为0.39亩地的权属发生争议。经过了解,程某户曾将自家一块0.39亩的承包地,交给李某耕种。目前这块土地已经流转,为租金双方发生争议。
片区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头给当事人做释法工作,司法所、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也联系两家实际情况,从情理上加以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土地的交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不花一分钱诉讼费,矛盾当场解决。

施工不当引争议 理性调解得赔偿
2019年7月,沈甸村长菊路改建,在扒老路时,由于各户门前的进户路与大路未进行切割,导致在扒的时候将沈某门口的进户路连同扒了一大块,负责施工的王某承认帮沈某将毁坏的进户路修好,并且不收钱。
长菊路改建好后,由于一段时间连续下雨,王某未能及时帮沈某修好进户路,沈某妻子在进出时摔了一跤,手臂受伤,后来沈某自己买混凝土将进户路修好。沈某与王某就修补进户路的费用承担及数额发生争议。片区法官联系当地矛盾调解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结合类似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调解,后来王某主动认可自己承担沈某修补进户路的材料费、人工费,双方纠纷得以平息。
2018年以来,石庄法庭先后在石庄镇、吴窑镇成立两家“无讼社区”共建点,片区法官进驻服务,接受电话咨询60余人次,排查矛盾纠纷线索40多条,到村调解46件次,巡回开庭26件次,培训人民调解员220人次,指导镇村调解人员调解纠纷43次,主动融入社区治理,多元化解矛盾,努力实现让群众少费事、法官多费心、社区更和谐的目标。
(文:陈东 编:丁左君)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