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政局:依法收养登记 维护合法权益

新如皋报讯    近日,市民钱女士来到如皋市民政局窗口,询问其申请办理收养为何迟迟没有结果。工作人员耐心询问后得知,钱女士四年前在朋友的介绍下委托他人办理收养登记,并付了费用;现在孩子到了入学年龄,收养登记证还没到手,孩子不能落户,上学成了难题。

工作人员依法告知,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公告费,由收养人缴纳。

收养登记工作,关系到特殊家庭及孩子,事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如皋市民政局扎实做好收养登记工作,细化依法登记管理服务流程,完善规范收养登记制度,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收养申请人进行全方位收养能力评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评估内容包括收养意愿、职业与经济状况、健康状况、抚育教育能力等10大方面,收养能力评估综合报告合格的,办理收养手续;收养能力评估综合报告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收养手续。为确保收养关系中儿童权益实现最大化,评估体系中有很多“硬杠杠”,比如有故意犯罪行为,判处或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收养儿童;年龄方面,58周岁以上收养人扣分;学历方面,初中文化以下的收养人扣分;收养意愿方面,一方有被勉强行为,且对收养产生的矛盾无充分认识和心理准备的扣分。

为了让无家可归的孩子有温暖,让特殊家庭拥有幸福,市民政局严格把关、依法登记;今年以来,已为17名群众进行了收养评估,7名收养证正在办理中。

(文:朱旭  责任编辑:张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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