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开到家门口 两电动车主握手言和

新如皋报讯    2020年7月23日下午3时,白蒲镇邓杨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里座无虚席,如皋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正就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开展巡回审判。

2019年9月30日,被告孙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原告曹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曹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曹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发后,曹某某仅垫付部分医疗费,其余费用均未给付,孙某某便一纸诉状将曹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你们抓我去坐牢吧,我一分钱都不会给的。”庭审一开始,被告孙某某就大声说道,并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双方亲属为此产生争执。眼见场面即将失控,赵容容法官当即敲响法槌予以制止,并重新就庭审纪律及相关法律后果向原、被告双方及旁听人员进行释明,庭审得以正常进行,双方当事人有序答辩、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及亲属均希望法庭帮忙就此案进行调解。调解时,了解到被告的姐姐、姐夫与原告系邻居,赵容容法官随即从邻里关系入手,缓和了双方之间的紧张情绪,经过几番协调,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

在赵容容法官主持调解期间,法官助理李海春结合庭审案件为旁听群众讲解法律规定,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中较为常用的法条进行了宣讲,并从实务角度出发,介绍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如何依法处理,并详细讲解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和立案后的处理流程。

这种“家门口”的庭审活动及法律宣讲方便村民旁听,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也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为化解矛盾纠纷和传递司法正能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文:魏群  沙臻臻  责任编辑:倪萍)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法庭开到家门口 两电动车主握手言和
分享到: 更多 (0)

新如皋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