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日前,如皋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员额法官赵容容走进如皋市下原镇初级中学,为80余名教职工送去一场有关涉校园类案件的专题法律宣讲。
宣讲以《民法典》为主线,结合初中校园特点,围绕自甘风险、自助行为、精神损害、知识产权保护、危险物伤害、校园管理、校内树木管理以及学校责任的一般规定等八个方面,采用“案例+法条”的形式,向与会者介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让教职工在轻松有趣的氛围中感受、理解《民法典》。
宣讲活动结束后,向下原镇初中赠送民法典讲师团纪念徽章及纪念证书。
下原镇初级中学徐建林校长表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不仅让广大教师熟悉并了解《民法典》内容,更为我们正确处理有关涉校园管理、师生关系等热点问题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视角和准绳。
(文:李海春 责任编辑:张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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