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原、被告系东西邻居,原告在西,被告在东。2017年起,原、被告两户因界址纠纷发生矛盾。被告沿着原告楼房后散水坡墙外侧,挖出一条长14米、宽1米的水沟,并常年向水沟内排放生活污水,致蚊虫滋生,臭味难闻,给原告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等多次协调,也曾多次达成协议,但被告仍拒不履行将污水沟填平的义务。
4月13日,原告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调解过程
4月16日,经法庭通知,双方到庭调解。被告陈述,两家本就因界址产生矛盾。被告家有一块田地紧靠原告楼房后侧,因原告家楼房屋顶的檐沟太低,屋后用水泥浇筑的拦水地基比自家田地高出六七十公分,遇有雨雪天气时,积压的雨水全部流到自家田地,导致庄稼被淹死。自己就在自家田里挖出水沟,用于排放雨水和日常污水。原告必须将后墙檐沟、拦水地基侧边全部重新修葺,自己才同意填平污水沟。
原告认为,楼房屋顶太高,如果重新修葺檐沟,风险太高,不同意,但可以将楼房后的拦水地基侧边墙加高,将雨水通过其他方式排放。
双方分歧较大,首次调解失败。
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系邻居,通过调解协商履行更有利于修复矛盾。一周后,联系村干部到场后,我约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涉案水沟旁查勘。
经过实地测量,原告在楼房后墙外修筑的拦水地基宽1.2米,地基侧边墙不高,拦水地基比被告田地高约0.6米。遇有雨水积流时,雨水就会溢出拦水地基侧边墙,流到被告田里。
被告沿着原告拦水地基外侧,在自家田里挖出一条长约14米,宽约1米的水沟。
现场发现,异味四散的深青色“死”水沟,不时有小飞虫在上面飞舞。原、被告双方现场确认了案涉地块的现状,村干部也一起参与丈量,实地商量解决矛盾的方案。
随着天气渐渐炎热,臭水沟的存在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堵心”事。原告家生活在水沟的恶臭中,被告在田里劳作时,也要忍受水沟的气味。
离开现场后,我组织双方坐下来再次协商,我仔细分析了水沟的存在对于双方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劝说双方看在邻里多年的份上,妥善化解该起矛盾纠纷。
经过一个下午的反复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原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现有的拦水地基侧边墙砌高至50公分,同时在楼房西侧埋设排水管,用于排放日常雨水。二、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其私自挖的污水沟填平至与其农田平齐,并将原来的地下排水沟疏通,用于排放日常雨水。生活污水排入自家化粪池。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家有难邻里帮。本是一条小水沟的问题,最终演变成了邻里邻居内心的“天堑”,现实问题得不到解决,邻里关系越闹越僵,这可谓得不偿失。我们常说的“远亲不如紧邻”,若大家都本着和谐友好的心态,遇事不急,各让一步,心平气和地解决,那被告的庄稼大概早就长势喜人、丰收在望,而原告的生活也就不会受到水沟“恶臭”的侵扰了。
(通讯员:许燕)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