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两万网友围观!如皋法院顾雪红副院长在线直播解读“三个规定”

新如皋报讯    6月9日上午,如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做客FM98.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丨你应该知道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节目,参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传直播活动。

直播中,顾雪红副院长对“三个规定”的六个关键词进行了解读,并和广大市民听众进行交流互动,介绍了如皋法院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方面具体的工作举措。

1.请托说情:咱们的听众应该知道法官周春梅,她是一位值得我们学习的人。为什么要说到她,是因为她多次拒绝被告人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请求,不幸遇害。我想说的就是,一个案子怎么办、怎么判、怎么执行,只有案件事实、法律规定能决定,除此之外再无他。所以,不要试图通过正规渠道之外的方式向办案人员“介绍”案件的来龙去脉、讲述当事人的个中苦衷、普及某领导干部的身家背景。能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的法律事实,办案人员会在审理中去查明。您要做的就是认真准备诉讼,在庭审中充分表达意见。

2.私下会见:有的当事人可能会打电话给法官,说上午开庭有些紧张,有几个细节想跟您单独聊聊。要告诉大家的是: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到法官。不要通过正规渠道之外的方式与办案人员说“悄悄话”,公事要在规定场所谈。

3.转递材料:打官司需提交各种诉讼材料,证据、诉状、答辩状、申请书、财产线索、代理词等等,这些都是重要的案件材料,诉讼参与人可以在线提交电子版,也可以在线下当面提交纸质版,或者直接邮寄给办案人员,每一次通过正规渠道的递交,都有迹可循。

4.打探案情:在判决作出前,办案人员无权告知案件结果,不要通过任何方式打听。如果想了解案件进展,可通过正规渠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法官。

5.介绍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选择公民代理,也可以聘请律师代理。律师的选定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院工作人员不能向当事人推荐律师。如果有律师自称认识某某法官、保证案子能打赢,请不要相信!

6.送礼请客:无论案件在审理前、审理中、审结后、执行中、执行后,都不要对办案人员送礼品、请吃饭、代付款,办案人员依法履职,千万别用这样的方式表达感谢,办案人员依法履职,根据案件事实、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

最后,顾雪红副院长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用行动呵护司法公正,推动“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共同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据统计,共计2.09万人次观看直播。

(钱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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