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5日如皋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谢新民主任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如皋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各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视民生保障改善,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扎实推进法治如皋建设;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树立良好形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强富美高”魅力如皋作出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期,人大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使命。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紧扣市委“创新转型、聚焦富民,努力走在南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列”的目标,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关注民生,在决胜全面小康的伟大征程中有新作为,在加强监督上有新成效,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提高,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会议强调,2017年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如皋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举措,依法履职,奋发有为,为实现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强富美高”魅力如皋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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