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如皋市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7年1月15日如皋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卢志敏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如皋市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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