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如皋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年1月15日如皋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冒海清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如皋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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