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035】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杨玉霞 搬经镇代表队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健康大会上明确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高度重视打基础、加强基层工作。根据卫计委要求每千人口执业医师2.5人以上,每千人口执业护理3.14人以上,乡村医生每千人口1人以上的要求,就目前情况而言,基层医务人员难以符合上级要求,本人就辖区(搬经镇)卫生室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全镇现有村卫生室39个,乡村医生101人(含返聘11人);从年龄结构来看,45岁以下18人,45岁至60岁71人,退休返聘11人;从学历层次来看,初中8人,高中或中专毕业93人,大专以上0人;从执业资格来看,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多在45岁至60岁的乡村医生,占62.4%,取得乡村医生证书的38人,主要集中在55岁以上人群,占37.6%。从服务人口来看在职乡村医生90人(其中55至60岁14人),就目前服务人口比为每千人口0.69人,5年后为0.58人/千人(近10年没有新增乡村医生)。

从调查结果来看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严重缺乏,离上级要求差距很大,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建议市政府补齐短板,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十分迫切。

建议:

1.加强卫生人才培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人才是关键,市政府应安排资金,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在职村级卫生人员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每年定向培养热爱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到医学专业学校培养,培养出留得住用得上的永久性卫生人员。

2.提高在职村级卫生人员待遇。对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生执业资格的在岗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给予完善劳动报酬和社会养老金保障政策,使他们安心为人民健康服务,成为留得住的农村基层永久性卫生人才。

须同步推进办理的关联建议

052、080、098、104、105、305等

主办单位:卫计委

协办单位:人社局 财政局

督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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