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如皋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

根据《如皋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政协如皋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将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民宗侨台委员会)等调整设置为经济科技和农业农村委员会、教文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环境资源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社法民宗和港澳台侨委员会。

调整之后,市政协十四届委员会共设置6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农业农村委员会、环境资源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教文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社法民宗和港澳台侨委员会。

政协如皋市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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